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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記者 王寅浩)10月10日,碧桂園發(fā)布公告稱,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支付某債務項下本金金額為4.7億港幣的到期款項。公司也預期無法如期或在相關寬限期內(nèi)履行其所有境外債務款項的償付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發(fā)行的美元債券項下的償付義務。該等未付款項可能導致相關債權人要求相關債務的義務加速履行或采取強制行動。
碧桂園稱,公司將積極推進境外債務管理措施,在尊重所有債權人現(xiàn)有法律地位和法律償付順序的前提下,公平公正地制定整體解決方案來實現(xiàn)長期、可持續(xù)的資本結構。本公司高度重視此次境外債務管理工作及全體債權人的利益,謹懇請債權人給予時間以供本公司客觀評估目前所面臨的挑戰(zhàn)并與其顧問共同為所有持份者制定務實可行的最佳解決方案。
據(jù)公告顯示,碧桂園已聘請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和華利安諾基(中國)有限公司擔任財務顧問及盛德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協(xié)助評估本集團的資本結構及流動性狀況,并制定整體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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